******有限公司(含下属子公司)基建2025年度零星工程
更正说明2
各潜在投标人:
******有限公司(含下属子公司)基建2025年度零星工程相关事宜做如下补充:
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附件二、资信标部分评审(12分)“2.投标人业绩得分(6分)”修改为:
2.投标人业绩得分(6分)
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完成过房屋建筑工程建设项目业绩,业绩规格达到单个合同价1000万及以上的得3分,业绩规格达到单个合同价500万及以上不足1000万的,得2分:业绩规模未达到上述标准的或无业绩的或业绩提供材料不符合要求的,得1分。(最高得3分)
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完成过市政公用工程建设项目业绩,业绩规格达到单个合同价100万及以上的得3分,业绩规格达到单个合同价50万及以上不足100万的,得2分:业绩规模未达到上述标准的或无业绩的或业绩提供材料不符合要求的,得1分。(最高得3分)
本项最多得6分。(提供施工合同和完(竣)工验收鉴定书或完(竣)工质量评定报告或竣工验收记录或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备案表等证明材料复印件)
未尽事宜按原招标公告、招标文件、更正说明1执行。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代理项目负责人: 马翔
日期:2024年12月04日